泉州市改革开放40年来市场主体简要发展分析报告
来源 :泉州市工商局 时间:2018-12-17 16:05 浏览量:

                                                                       泉州市改革开放40年来市场主体简要发展分析报告

 

市场主体作为市场经济最主要、最适当的主体,处于社会经济的中心,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改革开放40年来,泉州市的市场主体无论是从总量还是结构上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是市场经济制度逐步确立并发挥决定性作用的重要体现,也是全市经济发展动力变化的重要表现。特别是泉州推行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改革的深入推进,全市市场主体保持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市场准入环境持续改善,市场活力持续激发。

一、市场主体总量实现大跨越:从1.9万户到80万户

改革开放初期,百业待兴。据统计,1979年全市仅有市场主体约1.9万户。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放开,至改革开放的第一个十年结束时,1988年底全市市场主体总量为9.6万户;至19916月底,全市市场主体首次突破10万户大关,达到改革开放后的第一个里程碑;改革开放第二个十年间,我市市场主体最高值出现在1995年,突破15万户,之后市场主体呈现波动发展态势,直到改革开放第三个十年,2008年底全市市场主体总量又回到15万户以上,达15.6万户。进入改革开放的第四个十年后,我市市场主体发展重新开始增速,至2013年底市场主体突破30万户。

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我市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全市市场主体进入爆发增长期。2014年底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39.4万户,同比增长26.8%2015年底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49.6万户,同比增长25.9%2016年底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58.4万户,同比增长17.7%2017年底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69.2万户,同比增长18.5%;而至2018116日全市市场主体总量更是突破80万户大关,为改革开放前市场主体总量的42倍。可以说。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用13年的发展突破10万户大关,用22年的发展突破30万户大关,而商事制度改革后我们用了不到5年的时间就突破了80万户大关,实现市场主体的大跨越大发展。如下图所示:

(一)公有制经济从一家独大到做大做强。革开放初期,以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主体覆盖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1979年底全市拥有全民所有制企业3702户,拥有集体所有制企业7222户,合计占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的半壁江山以上,达56.7%。改革开放后,随着国企改制重组和集体企业甄别改制的持续推进,至201810月底,全市全民所有制企业下降至980户,集体所有制企业下降至1951户,包含上述两种企业在内的内资(非私营)企业数量仅为11023户,仅占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的1.4%。虽然总量下降,但不少企业改制为有限公司,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并且根据行业特性进行资源整合,抱团组建企业集团,使得企业总体质量得到大幅度的提升。值得一提的是,近几年来,泉州市23家市属国有企业根据市委、市政府“组建大集团、发展大产业”的战略部署,相继分别组建了泉州水务集团、泉州金融控股集团、泉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泉州文化旅游发展集团和泉州城建集团等5大集团,集团注册资本总和达288.8亿元,有效推动全市水利资源、金融投资、交通发展、文化旅游、城市建设等资源整合优化、产业融合发展并做大做强。

(二)非公有制经济崛起成为市场主体的主要增长点。据统计,1979年全市仅有个体工商业5818户,特种行业2536户(当时统计口径叫法,含私营企业)。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代表的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崛起。1998年底全市共有私营企业7841户,个体工商户73693户,合计占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的63%2008年底全市私营企业数量上升至40871户,个体工商户更是增至100479户,合计占全市市场主体总量升至90%;而截止2018116日全市私营企业已发展至227042户,个体工商户更是达到550585户,合计占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的97.2%。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我市施行商事制度改革后,更是促使我市个体私营经济进入一个集中爆发增长期。2014年以来全市新增私营企业163100户,新增个体工商户413570户,占全市个体私营经济总量的74.2%。可以说,随着经济发展阶段的提升,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市市场主体增长的主要力量,其中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仅成为创业创新的主力军,也在促进就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重要的就业稳定器。如下图所示:

 

 

 (三)外商投资市场主体发展见证对外开放格局。改革开放后,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及补偿贸易(俗称“三来一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俗称“三资企业”)成为华侨及外商来我市投资的一种形式,尤其“三来一补”更是早期比较主要的投资形式。随着对外开放格局的不断扩大,外商投资的主体也趋向多样化。截止2018年11月6日,泉州市实有各类外商投资市场主体6420户,其中外商投资公司5027户,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1084户,外商投资合伙企业4户,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1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304户。全市实有外商投资企业期末投资总额358.8亿美元、注册资本总额228.8亿美元、外方认缴总额205.8亿美元。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国家宏观调控影响,内、外资企业税收政策逐步趋于平等,外资企业不再享受特别的优惠政策,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逐步减少,使得外国投资者对投资策略进行调整,将股权转让给国内投资者;此外,一些假借外方出资,实际由中方出资的企业也摘掉外资面具,由外资转为内资登记。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带动农村经济发展重要载体。泉州地形多样,既靠山又沿海,可发展农林牧渔等多种项目,农民合作社发展潜力大。2006年5月30日,我市首家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安溪县珍田茶业专业合作社成立。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后,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进入了发展快车道。从数量上看,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从2008年底的169户发展到目前的5076户,十年间增长了30倍;从经营规模上看,目前全市出资额在100-500万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2028户,500-1000万元的有617户,1000万元-1亿元的有247户,而在2008年底全市出资额超过100万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超过7户,变化不可谓不大;从行业上看,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的行业已扩张至种植业、养殖业、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及信息服务等多个行业,形成齐头并进景象,而在2008年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局限在林业;从区域上看,目前全市超过7成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布在安溪、永春、德化三个山区县,2成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布在晋江、石狮、南安、惠安四个沿海县(市),其余除经济技术开发区外也均有分布,而在2008年底全市有近八成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布在德化县。可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市场主体,在为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致富,推动新农村发展方面正发挥着积极作用。
三、主体产业结构呈现新局面:从传统主导到新兴发力
改革开放以来,原本以第一、二产业为主导的发展趋势逐渐向第三产业转变,新兴的第三产业持续发力,市场主体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与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趋势相一致。从期末实有市场主体的产业分布上看,内资企业(含私营)第一、二、三产业的比重是2.06:30.50:67.44;个体工商户第一、二、三产业的比重是0.93:6.86:92.21,可见第三产业占据了绝对的数量优势。从近10年来泉州新增内资主体的产业结构上看,新增第三产业的市场主体占比始终保持在85%以上,而传统第一、二产业的占比则无明显的变化。可以说,新兴的第三产业已成为市场主体发展的主力军。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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