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主体,这件大事不能忘!漫画版年报提醒来啦!
来源 :苏州市场监管、福建市场监管 时间:2025-04-23 11:42 浏览量:

年报是经营主体信用财富积累的

重要表达方式

也是应尽的法定义务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所有在上一年12月31日前

登记注册的经营主体

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向市场监管部门

报送上一年度年报

并向社会公示

 

目前正在进行2024年度年报

2024年度年报应该注意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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