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强化广告中提示性用语监管的工作部署,集中整治“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广告“文字游戏”乱象,压实广告发布主体审查责任,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了广告合规行政指导座谈会。泉州市广告协会及泉州市城运广告、交发广告、分众传媒、新联合广告等多家重点户外广告企业负责人参会,范围涵盖电梯、公交、出租车、高铁站、机场、高速路及市区公共空间等户外广告投放场景。

会上通报了近期全市广告提示性用语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讲解了广告提示性用语监管工作的重点整治领域和典型案例,分析了误导性大小字、弱化法定提示用语、绝对化用语、引证不规范、自证内容不清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六大情形,并重点解读《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中对“最高级”“最佳”“第一” 等绝对化用语的限定使用规则。
会议要求,各广告发布企业要严格落实广告内容审查主体责任,依法查验广告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切实做好广告发布源头把控和资质审查工作,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完善内部广告审查管理制度。泉州市广告协会要发挥行业带动作用,加强合规宣传,引导行业自律,自觉规范广告提示性用语,共同打造公平诚信的广告市场环境,推动我市广告行业高质量发展。
会上向参会企业发放了广告提示性用语监管工作《提醒敦促函》和《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使用广告提示性用语的倡议书》,要求各户外广告企业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涉嫌违规的广告及时下架整改。各参会企业纷纷表态将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彻底摒弃违规的提示性用语。
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以此次广告合规行政指导座谈会为契机,在加强日常广告监测监管的同时,持续常态化开展广告合规指导、法律宣传、公益培训、行业走访等工作,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以服务型监管方式护航全市广告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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