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文化遗产 赓续历史文脉—“法沁文馨”泉州文化遗产协同保护活动在泉开展
来源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12-04 09:04 浏览量:

  为促进泉州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近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泉州市文旅局和闽台缘博物馆共同开展“法沁文馨”泉州文化遗产协同保护系列活动。

         实训赋能 锻造文遗守护铁军

         本次活动邀请集美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副院长罗施福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专题培训。罗施福副院长以《商标的注册、使用与执法规范》为题,围绕商标与近似标志、商标注册的必要条件、商标注册与使用的禁止性条件、商标使用的主要规范及商标行政执法规范等内容,结合“啄木鸟”“三鹿”“庆丰包子铺”等典型案例,对在先相同近似商标的引证、商标分卡、商标名称、不良条款、误认条款等常见的情形进行了讲解,有效增强广大执法人员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深化合作 携手共护泉州文遗

         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文旅局、闽台缘博物馆共同签署《建立泉州文化遗产保护多元协作机制合作协议》。该协议将文化遗产与旅游、文化创意等产业有机结合,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为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充分整合各单位的优势资源,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合力,共同筑起文化遗产保护的安全壁垒。

 

  挂牌启运 打造文遗保护新阵地

         市市场监管局、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文旅局和闽台缘博物馆共同为“法沁文馨”泉州市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及“法沁文馨”泉州市涉台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揭牌。此次挂牌,针对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投入专门力量,提升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化水平,也为涉台文化遗产在两岸间的传承与交流搭建了更加规范和高效的平台,进一步完善整体文化遗产保护架构,打造文化遗产保护的法治高地。后续,承载着文化遗产法治守护重任的两块牌子,将分别进驻泉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与闽台缘博物馆。 

 

  此外,当日还同步开展了“半城烟火半城仙”商标捐赠协议,该商标将在文旅部门的规范管理和指导下使用,打造为展现泉州独特城市气质的优质IP。

  市市场监管局将以此为契机,积极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作,构建文化遗产多边保护网,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能力和水平,为弘扬发展我市文化遗产赋能增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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