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大型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的通知
来源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12-06 15:32 浏览量: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

  为贯彻总局、省局工作部署,发挥市场监管职责作用,依法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现根据省局下发的大型企业名单(附件2),组织开展对大型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和比例

  此次抽查对象为省局下发的大型企业名单。此次专项抽查采取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相结合的方式,对信用风险等级为A、B类的,抽查比例为55%;C、D类抽查比例为75%。

  二、检查内容

  此次抽查的主要检查内容为大型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中的以下内容是否真实准确:

  (一)是否存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的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形;

  (二)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合同数量;

  (三)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合同金额。

  三、职责分工

  此次“双随机、一公开”由市市场监管局依托省局智慧一体平台制定抽查方案,并按不同抽查比例分成两个任务进行检查对象抽取,并按辖区局进行分派。各县(市、区)局负责对本辖区企业开展检查、录入检查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抽查的重要意义,按照总局、省局部署,提高站位,认真履职,确保成效。

  (二)严格任务实施。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对检查对象相关年报内容进行检查;如实录入检查结果,按时做好检查结果对外公示。对未按规定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大型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涉嫌其他违法的,要及时移交。

  (三)加强总结沟通。各地要及时接收抽查任务、选派执法人员。此次抽查任务实施要在12月8日前完成检查。各县(市、区)于12月8日上报专项抽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各地工作总结、典型案例和专项抽查案件统计表(见附件4)请于12月25日上报市局信用监管科。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