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证合一”改革方面先后经历了哪些阶段,取得哪些进展?
时间:2018-09-20 08:28 浏览量:
“证照合一”登记制改革(即“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是国务院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之一,是贯彻中央推进供给侧改革决策部署、推进“放管服”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具体要求,它对于推动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和助力市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因改革涉及多套制度革新、多项机制衔接、多个部门联动,它又是改革最难“啃”的事项,需要循序渐进实施。我市“多证合一”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采取了分阶段分步骤的改革策略:2014年底,我市在全省率先以石狮为试点探索“三证合办”;2015年,在石狮、晋江和南安等地试行“一照三码”;2015年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针对新设企业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2015年10月1日,针对存量企业实施“一照一码”新政。2016年9月,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2017年7月,我市印发了《关于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17〕124号),在全省率先启动“多证合一”改革,改革整合涉及12个部门的26个涉企证照事项,在全省率先正式启动“多证合一”改革,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23个事项与先前“五证合一”事项整合,实现“28证合一”,期间还适时动态调整,调出公安部门三个事项,改为“25证合一”。截止目前,改革已惠及企业达3.6万余户,效果良好。 为了更好实现各地“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统一有序推进,根据《工商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8〕31号)、《福建省工商局等十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闽工商企注字〔2018〕1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近日,我市对前期“多证合一”改革工作进行了规范完善,决定于2018年6月30日起,在“五证合一”基础上,将30项涉企(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称企业)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三十五证合一”。 从最初的“三证”、“五证”再到“多证”、“一照”,简化的是数字,节约的是群众宝贵时间。它突出了“精简、快速”的特点,改革前开办企业需多个部门分别申办证照,提交多份材料,耗时多个工作日,改革后申请“一表通”、审核“一次清”、证照“一本通”,三个工作日内办结。这项改革有效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减轻了申请人负担,受到广大企业的普遍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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