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起实施!食品安全监管有这些新变化!
发布时间: 2022-01-11 11:46
文章来源:市场监管半月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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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办法是市场监管总局
新办法共7章55条
切实把全面从严贯穿于食品安全工作始终
01
全覆盖
各级市场监管局应当每两年要对辖区内的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也就是两年一次全覆盖里面,还有两个意思
一个是检查的范围是辖区内所有的食品生产者,注意不仅仅是企业。
二是检查结果要做成记录,双方签字背书。
检查的结果要求按照规定,在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怎么张贴和展示?
公开展示就是在网站、橱窗等地方展示记录表。目的就是在消费者面前晒你的“成绩单”。
如果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的,依法从严处理。罚款时依法从重,同时,将监督检查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
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依照规定实施联合惩戒。什么是联合惩戒?
联合惩戒就是把你的严重违法行为推送给银行、保险、民航、铁道、教育、民政、招标、考试等机构,让你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02
分级监管
一是对满足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三个前提条件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标签瑕疵”:
04
法治保障
一是飞行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发现的问题线索,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飞行检查。
二是体系检查。是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体系情况进行系统的检查。
主要是针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高风险大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全面检查。
三是常规监督检查。主要是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完善的监督检查的程序性规定,以及责任约谈、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