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下半年全市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 2020-09-10 17:04 文章来源:泉州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大][中][小]

序号

任务名称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检查具体事项

  1

2019年企业年报信息抽查

市场监管部门

统计、人社、商务、泉州海关

纺织业、制鞋业、家具制造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商务服务业(含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劳务派遣、人力资源)等行业抽取的企业;以及此次下半年抽查中其他行业领域抽取的企业

纺织业、制鞋业、家具制造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商务服务业(含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劳务派遣、人力资源)等行业抽取的企业抽取6%。

1.2019年度企业年报信息,由市场监管、人社、商务、统计、海关等部门分别对企业年报信息中属于本部门要求填报的数据内容进行检查。

2.企业许可登记备案等事项的检查。

  2

  肥料经营监督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市农业农村局

  肥料经营主体

  3.5%

  肥料质量安全状况

  3

  野生动物经营交易

  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

  相关监管部门

  市级审批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及经营加工单位,野生动物制品经营者

  6%

  1.检查相关企业是否有超范围养殖或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是否有做好动物福利,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相关设施是否完备;

  2.检查是否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情况

  4

  印刷行业企业

  市市场监管局

  相关监管部门

  出版业相关经营主体

  10%

  是否存在未取得许可证擅自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的行为,是否存在含有违反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互联网广告

  5

  旅馆业抽查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商务局、卫健等相关部门

  各类旅馆

  5%

  公安部门检查具体事项:1.旅馆是否按要求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以及项目变更情况; 2.出入口、紧急通道畅通情况,如安全指示、警示标志设置和防火、防盗设施安全情况;是否建立落实住宿验证登记、访客管理、贵重物品保管和值班巡查等安全管理制度;3.是否按要求建立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落实有关制度和措施; 4.是否按要求安装安全防盗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监控室各项管理措施是否落实。

  市场监管部门根据职责检查企业相关信息公示和经营行为。

  商务、卫健委、消防等部门根据职责,确定具体检查事项。

  6

  对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行政检查

  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

  相关部门

  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

  10%

  公安部门检查具体事项:

  (一)保安服务公司重点抽查内容:1.保安服务合同和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2.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3.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4.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公务用枪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  施建设情况,运钞车安全管理和定期组织应急处置演练情况;5.保安服务公司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或设立分公司备案情况;6.保安员持《保安员证》上岗落实情况;7.保安员穿着2011式保安员服装、佩戴保安服务标志落实情况;8.保安员在岗培训及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情况;9.保安员在岗履职情况;10.保安服务公司信息录入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完整、准确情况;11.保安员信息录入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完整、准确情况;12.被投诉举报事项纠正情况。

  (二)保安培训单位重点抽查内容 :1.保安培训单位基本情况;2.保安培训教学情况;3.枪支使用培训单位备案情况和枪支安全管理制度与保管设施建设管理情况;4.保安培训单位信息录入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完整、准确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根据职责检查企业相关信息公示和经营行为。

  7

  食品制造业、餐饮业(包括宾馆饭店)、批发零售包括商场超市)、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特种设备等行业;以及近两年消费投诉举报较为多发的住房租赁中介、家政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

  相关监管部门

  食品制造业、餐饮业(包括宾馆饭店)、批发零售包括商场超市)、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特种设备等行业、住房租赁中介、家政服务

  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按20%比例抽取,信用一般、守信、信用良好按3%抽取。

  食品制造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以下事项(或部分)开展检查,1.生产环境条件2.进货查验结果3.生产过程控制4.产品检验结果5.贮存及交付控制6.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7.从业人员管理8.食品安全事故处置9.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事项。

  餐饮业:检查食品经营许可,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加工制作过程,供餐、用餐与配送,餐饮具清洗消毒,场所和设施清洁保护,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等情况。

  批发零售业:1+X抽查、明码标价情况、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抽查企业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经营药品。

  特种设备行业经营者: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福建省电梯维保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开展检查。

  住房租赁中介和家政服务业:1.主体资质;2.广告是否对服务项目、服务质量等做虚假宣传;3.格式合同是否有最终解释权及其他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