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1-04-14 15:46 浏览量: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直属分局,各市直(属)学校、各高校:
  现将《泉州市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日

                        

                      泉州市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为落实《泉州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结合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决定开展2021年度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抽查内容
  (一)抽查对象:由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从已获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学校食堂、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名单中抽取一定比例形成具体抽查对象,原则上抽取比例不低于5%。其中市直(属)学校、各高校列入市级“双随机”主体库,其余单位根据属地原则列入各县(市、区)“双随机”主体库。
  (二)抽查事项: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操作指南》及市场监管、教育部门监管责任清单,确定本次“双随机”联合抽查事项目录,包括抽查类别、抽查事项、具体要求等内容,确定《泉州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详见附件1)。
  (三)抽查频率:原则上每年度开展不少于1次,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抽查次数。
  (四)抽查人员:市、县两级市场监管、教育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共同建立“双随机”联合抽查人员库,原则上两部门监管人员比例各占50%,总数量不低于“双随机”主体库单位数量的5%。
  (五)抽查方式:联合抽查应当以实地检查为主,综合利用查看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开展,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原则上一个单位的抽查时间不得超过半天。
  二、抽查步骤
  (一)抽查准备阶段。各县(市、区)市场监管、教育部门及时制定本年度的学校食品“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更新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主体库和检查人员库,并对口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教育局。有条件的地区还应该通过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抽查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
  (二)确认对象阶段。实施联合抽查前,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综合运用随机摇号、抽签等方式共同确定“双随机”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依托福建省食品安全监管与社会共治系统中的“行政检查-双随机检查”模块或其他信息化软件进行随机抽取。在确定、抽取相关对象的过程中,应该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进行全程留痕,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邀请派驻纪检组、“两代表一委员”、新闻记者等进行现场监督。
  (三)实施抽查阶段。按照各地抽查实施方案确定的抽查形式,组织确定的抽查人员组成若干联合检查小组,并按照《泉州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联合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对照开展抽查工作。抽查结束后,抽查人员应出具《泉州市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联合抽查结果记录表》(详见附件2),并要求被抽查学校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四)结果公示阶段。按照“谁抽查、谁公开”的原则,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在“双随机”抽查结束后,及时将抽查结果(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抽查主体、抽查项目、抽查时间、存在问题等,对抽查结果公示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对抽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五)结果运用阶段。各地要把“双随机”抽查结果纳入食品信用分级管理、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的评级依据,把检查的次数计入风险分级管理监督检查频次。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可适时组织“回头看”检查,确保“双随机”工作形成良性闭环。各县(市、区)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还应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对口向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上报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检查的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推广“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的有力抓手。各地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协商联动,推动监管措施创新,逐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督查互动、信息互通、应急互助、工作互促”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二)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制度保障。各地要将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联合抽查与属地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餐饮服务食品主体责任自查自评、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创建等相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完善配套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形成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强大工作合力。
  (三)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督查考评。各地要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规范抽查流程。抽查时间尽量避开学校用餐高峰期,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将把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抽查完成情况纳入市对县综治平安管理、治理“餐桌污染”和教育督导评估等考核体系,层层传达压力和落实责任。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还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区)推进情况开展工作监督抽查,对抽查中发现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应付的单位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餐饮科 黄丽萍,联系电话:22169816,邮箱:政务OA内网邮箱。
      市教育局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与语言文字科 王利,联系电话:22767196,邮箱:twk22767196@163.com。        

  附件:1.泉州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2.泉州市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联合抽查结果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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