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7期)
来源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1-12-10 17:22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2021年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1大类食品1118批次,包括: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合格1109批次,不合格9批次。不合格的食品主要有湿面条、雪糕、风吹饼、绿豆饼、茶油、包装饮用水、香肠。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情况通告如下:

一、产品名称:湿面条,被抽检单位:泉州市洛江区马甲众励面食加工坊,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标准规定值:不得使用,检出值:0.199 g/kg,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二、产品名称:冰雪奇缘香草奶味雪糕,被抽检单位:晋江市池店镇祥珠便利店,不合格项目:蛋白质,标准规定值:≥0.4 g/100g,检出值:0.16,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三、产品名称:风吹饼(原滋原味),被抽检单位:晋江市龙湖镇福饼记糕点加工厂,不合格项目:糖精钠(以糖精计),标准规定值:不得使用,检出值:0.158 g/kg,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四、产品名称:湿面条,被抽检单位:南安市水头镇高蓉面制品厂,不合格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标准规定值:不得使用,检出值:0.942 g/kg,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五、产品名称:绿豆饼,被抽检单位:南安市官桥润丰食品厂,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标准规定值:≤0.5 g/kg,检出值:0.602 g/kg,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六、产品名称:茶油,被抽检单位:德化县美乾茶油压榨店,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标准规定值:≤0.25 g/100g,检出值:0.37 g/100g,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七、产品名称:水划算包装饮用水,被抽检单位:福建泉州市龙潭泉水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铜绿假单胞菌,标准规定值:n=5,c=0,m=0,检出值:4;21;0;0;0(CFU/250mL),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八、产品名称:香肠,被抽检单位:泉州市鲤城区南菜丽容水丸摊,不合格项目:亚硝酸盐残留量(以NaNO?计),标准规定值:≤30 mg/kg,检测结果:51 mg/kg,检测机构:泉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九、产品名称:香肠,被抽检单位:泉州市鲤城区红梅卤料店,不合格项目:亚硝酸盐残留量(以NaNO?计),标准规定值:≤30 mg/kg,检测结果:49 mg/kg,检测机构:泉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业务科室和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2021年泉州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表

     2.2021年泉州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表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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