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

发布时间: 2021-05-31 16:54 文章来源:泉州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大][中][小]

传销是一种恶性的违法犯罪行为,可是说是“社会的毒瘤”。其危害性可以从三个层面分析:

第一个层面——个人层面。传销往往以快速的牟取暴利为驱动诱惑个人参与。这不仅会使参与者蒙受物质的损害、经济的损失,更严重的是危害人的思想道德和价值观念基础。

第二个层面——社会层面。传销往往同时会伴生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诈骗、故意伤害甚至杀人害命等。这些行为容易诱发治安刑事案件甚至恶性社会事件,如果我们任由传销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必然会动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

第三个层面——国家层面。传销,特别是一些重大的恶性传销,往往容易引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甚至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群体性事件。比如,1997年阿尔巴尼亚爆发的全国骚乱,导火索是一场从1991年开始、历时6年的“金字塔欺诈”。由于犯罪集团资金链断裂,大多数投资人血本无归,从1997年初开始,几乎失去一生积蓄的投资者由最初的示威游行,发展到冲击政府机关和执政党办公大楼、抢劫商场、烧毁银行,导致了经济崩溃、社会动荡和政治危机,刚刚连任的民主党内阁包括总理在内总辞职,阿尔巴尼亚多年的经济发展成果毁于一旦,经济发展陷于停滞。在国内,一些重特大传销案件过程中,传销违法犯罪分子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组织人员诋毁、围攻政府,干扰阻碍执法行为,发动网络水军舆论攻击,甚至在较短的时间内组织了大量人员非法上访。这些行为都展现出非常大的政治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