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 2021-05-18 17:16 文章来源:泉州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大][中][小]

为组织好我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根据国家、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当前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活动主题

安全用妆,美丽有法。

二、宣传活动时间

2021年5月24日—30日。

三、宣传活动内容

科普宣传周将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组织开展活动:

(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宣贯。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加强行业自律,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普及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的认知水平。

(三)普及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化妆品安全使用的相关内容,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合理预期化妆品的功效。

四、宣传活动形式

(一)开辟“泉州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专栏。5月24日—30日集中在市局官网以移动飘窗形式,开辟“泉州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专栏,同时在市局微信公众号、当地广电报刊和网络平台等传播媒介发布系列科普宣传内容,包括《条例》及配套法规的宣贯、安全用妆知识等。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也要充分依托现有的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宣传,便于公众更全面、更快捷地了解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消费者安全用妆意识。

(二)现场宣传活动

举办2021年泉州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现场宣传活动,市局领导出席,邀请化妆品行业协会、企业、专家等有关各方代表参加。活动现场同步开展“为民办实事化妆品法规宣贯万里行”“化妆品包材绿色回收”活动。一是化妆品相关法规普法宣传,重点是《条例》及其配套法规的宣贯。二是化妆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护肤常识。三是开展化妆品中糖皮质激素类快速检测。四是引导消费者加强绿色环保的意识,避免资源浪费,减少对环境的伤害,同时有利于保护品牌和打击假货。

(三)组织参加网络公益培训。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参加学习由国家局化妆品监管司开展的网络公益培训及省局化妆品监管处录制的网络课程。该培训采取培训线上直播的方式进行,面向各省的注册人、备案人和基层监管人员,围绕“落实主体责任,保障质量安全”的主题,针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政策、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化妆品相关专业知识等内容分模块进行授课。

国家局化妆品监管司开展的网络公益培训时间2021年5月26日上午9:00开始,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提示要求完成注册,即可观看直播。

(四)开展化妆品基本常识宣传和安全警示活动。组织有条件的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商场、专营店、美容美发单位、集中销售市场等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出化妆品基本常识和安全消费警示语,如“请正确认识化妆品用途”、“化妆品不能代替药品使用”、“化妆品不能用于治疗皮肤病等疾病”等,向广大群众提供化妆品安全使用和科学护肤,提高对化妆品安全的正确认识。

(五)开展“5. 25爱肤日”宣传活动。按照国家、省药监局“5.25爱肤日”宣传活动的要求,将“5.25爱肤日”宣传活动纳入“宣传周”内容,开展“安全用妆,美丽有法—关注儿童用妆安全”主题宣传,邀请相关科室和单位,开展宣传活动进医院、进社区、进商场,举办形式多样宣传活动,分发喜闻乐见小用品。一是组织开展化妆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包括免费义诊,公众咨询,健康课堂(播放公益宣传片)等活动;二是向群众发放护肤相关科普材料,普及护肤常识,提供专业护肤指导,引导群众树立正确护肤观念,倡导健康科学的护肤方式;三是进行现场互动,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病例收集,现场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表。

五、宣传活动要求

(一)严格落实活动计划。各地要按照国家局实施计划和省局、市局方案,在活动规定的宣传时间、宣传内容,组织实施各阶段宣传活动。各地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围绕科普宣传周主题,制定宣传周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鼓励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同时,加强科普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的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

(二)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各地组织开展活动要结合实际,围绕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和完善科普宣传的内容和形式。加强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融合推广,努力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科研院校、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共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各地要统筹疫情防控要求和科普工作需要,关注疫情发展形势,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相关科普宣传活动。

(四)及时报送宣传总结。各设区市局要统筹组织实施“宣传周”活动,做好科普宣传周活动的资料收集和总结工作,并于2020年6月3日前,将科普宣传周工作总结、影像资料、媒体报道资料及优秀活动推荐(按顺序排列)报送至市局药化科电子邮箱。

联系人:洪志鑫; 联系电话:22983921;电子邮箱:qzfdasc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