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管理规定(试行)
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9-11-26 16:3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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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泉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泉政文〔201961号),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泉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高价值专利培育管理规定》)。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部署和要求,我市在三年期限内必须打造20个以上规模较大、布局合理、对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力提升具有支撑保障作用的高价值专利组合,这项任务既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必须完成的规定工作内容,也是提升我市专利质量,更好地发挥专利对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企业创新发展支撑作用的重要手段,更是我市此项工作的最大难点。高价值专利存在培育周期长,培育难度大的特点,为规范项目管理,确保在2年多的建设周期内能实施完毕并顺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验收,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制定 了《高价值专利培育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市直有关部门意见;10月21日市市场监管局还邀请13家专利服务机构参加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座谈会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工作实际,对部分单位的修改意见予以吸收修改完善后,形成《高价值专利培育管理规定》。

二、重点事项说明

1.要求申报主体与服务机构联合。一是目前我市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普遍较弱,没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与很难完成任务。企业在技术研发之初和研发过程中,需要运用专利信息,从而找准研发的起点、重点和方向,避免低水平研究和创新资源的浪费。服务机构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利用专利信息,开展专利挖掘、预警导航、竞争态势分析、专利布局、跟踪管理等服务,提高技术研发的针对性和高价值专利的申请布局。二是提高申请效率。对于一些涉及重大技术的专利申请,由高水平的服务机构与研发人员充分沟通后撰写申请文件,能保证申请质量,使授予的每一项权利具有较高的稳定性。三是有利于专利的战略布局。一件申请专利要成为高价值专利,必须从市场和战略布局层面做好国内外的专利预警和分析,通过服务机构的检索和帮助,在抢占国内技术制高点的同时,对具有市场前景的国家和地区进行专利布局十分重要,使其市场价值最大化,为提升市场竞争力奠定基础。

2.对服务机构参与高价值组合项目培育的数量进行限制。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过程中,服务机构要花费大量的精力进行相关的检索服务工作,必须要有专门服务人员全程参与,因此,我们从服务机构拥有的具备专利代理师资格的人员数上对服务机构可参与高价值组合项目培育的数量进行了必要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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