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场监管局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倡议书
来源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11-07 11:32 浏览量:

各相关经营主体、行业协会,广大消费者:

  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是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等行为仍时有发生,必须持续加强监管、严格执法。

  作为市场监管部门,我们始终将野生动物保护作为重要职责。为进一步推动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现向各相关经营主体、行业协会和广大消费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守法律底线,合法合规经营

  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农贸集市、餐饮服务单位、电子商务平台、花鸟市场、宠物店等)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禁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渔具店、五金店等不得制造、销售捕鸟网、诱捕装置、毒饵等禁用的猎捕工具;电子商务平台不得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提供线上展示、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餐饮单位不得以“野味”“野生”等为噱头进行商业宣传,不得以野生动物冒充普通食材;广告经营单位、发布单位不得设计、制作、发布涉及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违法广告内容。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进货管理

  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确保所经营商品来源合法、可追溯,严禁采购、使用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的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电商平台应当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及其商品的审核管理,对涉及鸟类等野生动物的商品信息采取关键词过滤等技术手段、下架处理等措施,并积极主动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管执法工作。

  三、倡导文明消费,抵制非法交易

  广大消费者应当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增强保护意识,不购买、不食用非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非法购买野生动物皮毛、骨骼、标本等制品,不参与通过网络平台、社交群组等进行的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活动。发现涉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时,请及时通过12315平台或热线等渠道举报反映,强化社会监督,共同维护生态安全。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保护氛围

  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经营场所张贴保护宣传材料,利用电子屏、广播等形式普及法律法规。相关行业协会应切实发挥引导和监督作用,在会员单位内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工作,敦促会员单位严格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坚决抵制任何涉及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与利用的行为。电商平台可将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政策要求纳入平台管理规则内容,在商品交易页面设置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提示信息,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警示教育。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共同营造保护野生动物、共建美丽家园的良好社会风尚。

  让我们携手行动,从自身做起,拒绝滥食和抵制非法交易鸟类等野生动物,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力量!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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