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工商局关于贯彻落实泉州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泉州市工商局 时间:2018-08-17 10:42 浏览量:
各工商分局、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泉政办〔201837号)和《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工商法〔2018141号),结合我局实际,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工商职能

  (一)以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规范完善多证合一改革。按照国家及省级层面关于多证合一的工作要求,动态调整我市执行的多证合一事项目录,规范完善我市多证合一改革。(审批科)

  2.大力推进从准入到退出的全程便利化改革。加强宣传指导,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区域、主体、业务覆盖范围。继续优化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审批科)

  3.多措并举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大力开展商标质权登记受理和商标注册受理工作,制定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意见,加强高知名度商标培育,帮助企业运用商标品牌实现高质量发展。健全银商合作等机制,加强非公党建工作,运用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股权出质登记等职能,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商标广告科、审批科、企监科、个私协会)

  (二)以监管机制创新为重点,着力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4.探索推进智能化全程监管。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网络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和智能化方式,逐步实现对企业事中事后全程高效监管。积极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福建协同监管平台应用,发挥公示系统一网归集、三方使用的作用,促进部门联动、联合惩戒、社会共治。(企监科、信息分局牵头,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分别负责)

  5.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水平。协调相关科室科学制定双随机监管工作计划,今年企业双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结果公示率100%。探索推进按行业清单式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推进抽查工作与“1+X”专项督查工作相结合。推进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和信息共享,推动抽查结果跨部门互认和应用。(企监科牵头,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分别负责)

  6.扎实推动企业信用建设。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不断提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探索建立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激励机制;进一步开展创建诚信示范市场活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争取将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纳入城乡社区社会治理管理体系,探索推行无照经营信用记录和公示制度。(企监科、市场科)

  7.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抓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审查标准。依法做好新形势下经济检查、直销监管和打击传销各项工作,推进无传销示范点创建。(竞争执法科、检查支队、网监科)

  (三)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着力优化市场消费环境

  8.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力度。围绕消费领域突出问题,建立联合打假工作机制,开展跨领域、跨区域联合打假。持续深入开展双打工作,开展红盾护农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流通流域商品质量抽查,规范发布和利用抽检结果,引导科学消费和行业自律。(商广科、消保科、市场科、网监科、检查支队)

  9.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开展网络商品和服务信息定向监测、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巩固提升广告监管成效,加强广告导向监管,着力整治医疗、医疗器械、药品、食品、保健食品、招商、金融投资、理财、收藏品、建材等事关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突出加强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的广告监管。开展红盾维权行动,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虚假宣传以及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等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加强节日、旅游、成品油等市场监管,继续开展重点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网监科、商广科、消保科、市场科、检查支队)

  10.持续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继续加强12315服务热线建设,扩大12315“五进覆盖面,确保消费者诉求表达、矛盾化解和权益保护渠道持续畅通。运用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推动跨区域消费纠纷的在线解决。完善创新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鼓励通过诉调对接、人民调解等方式解决消费纠纷。做好旅游投诉的统一受理、分流转办和依法处理工作。(消保科)

  11.加快构建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机制。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全面推行经营者首问制度,鼓励引导电商平台、大型商场、超市等建立赔偿先付制度,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工作。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作用,推动建立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探索构建消费者满意度指数,加强消费提示警示,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消保科、消委会)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夯实工商行政管理的制度基础

      12.持续推进权责清单融合编制工作。按照市审改办工作部署,坚持责任法定、责任健全、责任公开的原则,积极推动本局机关权责清单的融合工作,依法适时调整并及时公开。(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分别负责)

      1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按照上级机关的部署,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专项清理工作;市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法制机构审核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法规科牵头)

      三、切实强化执法监督工作,确保行政权力正确运行

  14.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规定〉办法》贯彻落实。注重日常组织、协调、指导各业务科室按照业务对口的原则,切实抓好各业务条线、各领域的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提升核审质量,完善听证工作机制,结合执法检查工作,促进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分别负责)

  15.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福建省行政应诉办法》、《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意见》,继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理顺机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复议应诉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加强对复议应诉工作的指导,采取行政复议建议书、约谈、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强行政复议事后监督指导。(法规科牵头)

  16.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深入贯彻《信访条例》,不断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等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渠道,依法维护信访秩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分别负责)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17.切实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坚持依宪法施政、依法行政,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履行职责。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行政执法人员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形成长效机制。(法规科、人教科牵头,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分别负责)

  18.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泉州市工商局关于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结合实际,编制完善市局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将以案释法工作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载体,针对执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解读。强化社会普法,结合“3.15”“4.26”“12·4”等重大节日,依托工商红盾网、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有计划地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分别负责)

  19.加强执法主体资格管理。认真落实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和相关文件规定,做好2018年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换发及动态管理有关工作。探索更加有效的管理方式和手段,不断提高执法证管理水平。(法规科牵头)

  20.加强理论研究工作。加强上下级之间工作互动,加强横向工作交流。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新的经济现象和经营模式的产生的对工商法治建设提出新的课题。加大调研力度,全面了解基层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基层行之有效的创新做法。(法规科)

                              


                                     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8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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