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局关于报送“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初步思路的函
时间:2014-10-01 11:40 浏览量:

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贵办《关于报送福建省“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初步思路的函》收悉,现将有关情况报送如下: 

  一、“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级工商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工商总局有关会议、文件、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认真履行职责,把好涉“安”市场主体准入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把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水上交通与渔业船舶、特种设备、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市场主体准入关,对未取得相关前置许可的,一律不予注册登记,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充分发挥年检、验照发现问题和收集信息的功能,对重点行业领域市场主体严格把关。 

  (二)加强日常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按照法定职责,加强对高危行业领域的监管。对未取得前置许可证件擅自开展经营活动的,在责令整改的同时将有关情况抄告给相关许可部门,配合相关许可部门依法查处;对地方政府或相关许可部门组织关闭的企业,依据地方政府的通报或相关许可部门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依法责令企业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加强沟通协调,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合力。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公安、消防、国土资源、劳动保障等部门做好公共聚集场所、“三合一”厂房、“四小”等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专项检查工作。搞好联合执法,共同对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进行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的作用,按照工作部署和既定的部门工作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并会同其他职能部门开展对从事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热点行业或企业的专项整治活动。协调并会同卫生等部门加强对人群密集的市场、娱乐场所、校园等周边场所的小饮食店、食杂店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巩固食品安全整治成果,严厉打击制售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药品等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保护各类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安全责任抓好工作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部门尽职尽责抓;认真做好本单位及直属单位办公楼及自有物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办公楼和自有物业的安全。建立健全值班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节假日,各级工商局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不断完善安全监管应急机制,提高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 

  (一)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更加高效加强市场监管。落实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创新监管理论、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水平,强化信用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充分发挥工商职能既注重落实事中监管、事后处理,也注重抓好事前规范指导、事前预防,科学、依法、高效监管,不断健全完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构建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和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要求,发挥“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和“福建省企业监督管理信息抄告平台”的作用,加强与安监等部门的信息互送共享联动,完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公告发生重特大事故、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事故、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名单,推动相关部门建立与企业信用、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工伤保险费率等方面挂钩的制约联动制度。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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