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总监】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最近我们关注到,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出了一项便民的准入机制,叫做“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评审承诺制”,能否请您总体介绍一下这项措施出台的背景,进展如何?推行这项政策有哪些积极作用?
【肖总监】
2019年1月31日,王永礼市长在会见百胜中国闽潮市场总经理林坤才一行时做出指示,要求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研究制定支持直营连锁企业发展的意见措施,从市场准入、行业监管、产业对接、人才培养等多个维度综合考虑,为直营连锁企业在泉落地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会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调研小组,主动对接发改、商务、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城市管理、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与规划、公安、台港澳等职能部门,就如何促进我市直营连锁经营发展进行专题调研,期间借鉴学习了北京、深圳、杭州等地的先进做法,并结合我市前期出台的优化准入服务、推进证照分离、旧厂房改造、互联网+流通计划、人才港湾计划等政策性文件予以创新提升,形成《关于促进直营连锁经营发展的十条措施》,并于5月5日以市政府办转办件的形式正式下发,成为省内首份针对直营连锁企业的扶持政策措施。
文件印发后,我局会同市审改办在省内率先出台了《泉州市连锁经营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实行评审承诺制工作方案(试行》,作为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十条措施”的贯彻实施意见,5月30日已经完成对首批申报的肯德基、百胜餐饮(必胜客)、金拱门(麦当劳)、星巴克等四家公司的评审工作,对通过评审的企业在新开门店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时,最快可做到“当场核准、当天发证”。近期瑞幸咖啡也正在积极筹备申报第二批评审单位。
【主持人】
有位网友提问:要申请试点“评审承诺制”有哪些具体条件?
【肖总监】
简单地说,评审承诺制是指根据自主自愿原则,由连锁企业总部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场监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再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评审后,由连锁企业总部作出承诺,在新设连锁门店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时,免予现场核查,做到当场发证。未申请评审承诺制,或经申请但评审未通过的,仍按一般食品经营许可程序办理。
试行评审承诺制的连锁经营企业包含食品销售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两类,食品销售单位包括超级市场(超市)、便利店、专卖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各类餐馆、饮品店、糕点店等。上述企业须在泉州市范围内跨3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经营,并拥有10个及以上使用统一商号的连锁门店(含直营、加盟或其他形式),并做到统一采购配送食品、统一经营服务规范、统一质量管控标准,各门店经营项目、流程布局和设备设施相同或相近。
【主持人】
那“评审承诺制”这项措施主要是由哪一级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
【肖总监】
连锁经营企业(总部)评审公示环节由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办,各连锁门店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流程由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承办。
【主持人】
有位网友提问想了解一下申请“评审承诺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肖总监可以提前告知给网友们,如有需要他们可以提前准备材料?
【肖总监】
对审批事项事先公布清单是市场监管部门应该做的,各位网友在办理市场准入和许可方面有什么问题也可以直接关注泉州市场监管局的微信公众号,或者登陆我们局的官网,每个项目都有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提交材料清单。关于“评审承诺制”,连锁经营企业(总部)须向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连锁经营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评审承诺制申请书》;
2. 统一采购食品、规范服务、质量管控的基本情况;
3. 连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 各类门店拟申报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申报,有多种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分别申报);
5. 门店标准化流程布局和设施设备示意图(仅餐饮类单位提供);
6. 企业(总部)营业执照复印件(仅市外企业总部提交)。
【主持人】
有位网友提问:办理“评审承诺制”,评审时间需要很长吗?
【肖总监】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企业的评审申请后,会第一时间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中将严格按照《连锁经营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评审承诺制评审表》进行逐项审查,对餐饮类单位必要时可随机抽取该连锁企业已有或在建1-2个门店进行现场评审。正常来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评审工作。对符合评审承诺制条件的申请单位,在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告,并明确规定各申请单位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评审不通过的,应书面将结果和原因告知申请人。
【主持人】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连锁企业如果通过了市局的评审,他们在新开门店时,在县级局或者基层所的窗口要如何运用这一政策呢?
【肖总监】
通过评审符合条件的连锁餐饮经营企业,其新设连锁门店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在县级局或者基层所窗口依法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后,可免于现场核查,由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当场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1.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 营业执照原件(查验)和复印件(与主体登记联办的营业执照可以容缺预审,电子证照库可调用的免于提供);
3. 连锁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
4.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网站评审公告复印件;
5. 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主持人】
好的,谢谢肖总监。最后一个问题,我们关注到我们市的“评审承诺制”还规定了若干退出机制,连锁企业如果违反了其中的一条或者多条,就有可能被取消资格,能请肖总监具体解释一下吗?
【肖总监】
有准入就有退出,这样我们的政策才有公平性和可操作性。主持人提到的“退出机制”,也是我市“评审承诺制”的一大亮点,也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宽进严管”的主导思想和理念,对企业符合条件的,我们要积极帮扶;对不符合条件或者采取虚假欺骗手段申报评审的,我们也是坚决清理。关于退出机制,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一)连锁经营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评审承诺制评审申请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两年,超过两年应重新申请。
(二)连锁经营企业申请条件、主体业态、经营项目或流程布局发生变化的,不再适用评审承诺制,须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申请评审。
(三)连锁经营企业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不再适用评审承诺制。
(四)连锁经营企业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不再适用评审承诺制。
【主持人】
感谢肖总监的详细介绍,让我们对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评审承诺制”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也消除了网友在认识上的一些误区,感谢您接受采访。
【肖总监】
感谢各位网民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食品经营许可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如需进一步了解,大家可以到各级登记窗口咨询或关注我局“泉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也希望网友们通过我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对市场监管部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进一步提高服务企业和行政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